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服务 » 公司注册 » 纳税人注意事项你清楚吗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纳税人注意事项你清楚吗

  • 发布日期:2019-08-14 15:0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广东深圳市
  • 浏览次数32
 
详细说明

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已代开增值税发票需作废的,在代开当月,纳税人可向原代开机关申请作废已代开的发票;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业、证券业、信用卡业和旅游业企业,向代理人或经纪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代理人或经纪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发票时应出具个人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不征税。属于同一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一个纳税期内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按月起征点的,应在达到起征点的当次一并计算征税。

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可由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纳入税收管理的小规模纳税人,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然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

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多家成功案例,专业代理港珠澳车牌申请代办、珠澳港车牌申请代办、横琴基金公司注册代办,资产管理公司转让、前海金融

服务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全程转让,深圳基金公司注册代办、私募基金审批条件、证券基金代办、法律意见书出具、基金产

品保壳、基金公司转让、资产管理公司转让、投资管理公司转让、外资融资租赁公司转让、内外资商业保理公司转让、专业代

理深圳横琴、成功案例多、经验丰富,是企业理想选择,详情请咨询郭经理



 
[ 商务服务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