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申报程序
设立(含并购、再投资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申请人应按照《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规定准备材料并向拟注册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商业保理公司注册条件
1.必须提供一个一年或者两年的海外公司(香港公司)
2.提供海外公司的核数报表(公司利润最少1000万港币)
3.提供海外公司银行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上必须要体现 公司资产 往来正常 资信良好
4.公证认证海外公司全部资料
申报条件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董事委派书;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和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10、非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的,应当出具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保理(Factoring)又称托收保付,出口商将其现在或将来的基于其与买方订立的货物销售/服务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资金融通、进口商资信评估、销售账户管理、信用风险担保、账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金融服务方式。它是国际贸易中以托收、赊账方式结算货款时,出口方为了避免收汇风险而采用的一种请求第三者(保理商)承担风险责任的做法。
商务部将建立商业保理行业统计制度 加强行业管理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最近印发了《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商业保理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做出了部署和安排。
根据上述《通知》,商务部将建立商业保理行业统计制度,试点地区商业保理公司通过登录商务部商业保理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网址:sybl.mofcom.gov.cn)进行信息填报。填报内容包括公司注册信息、高管人员资质、财务状况等。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辖内商业保理公司于相关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信息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包括持股比例超过5%的主要股东变动、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5%的重大关联交易等。
《通知》指出,商务部和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将适时对商业保理公司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商业保理公司年审制度,对违反监管制度或达不到监管要求的公司,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的以及违规情节严重的公司,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年审不予通过;对违法的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通知》明确了商务主管部门对商业保理行业的管理思路、监管方式和手段,对于推动该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