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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如何取得办学许可证

  • 发布日期:2019-07-16 12:4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广东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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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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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如何取得办学许可证

 

 

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申报指南直接申请设立需提供材料:

1、申请表格;

2、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训机构的名称、办学的详细地址、培养目标、办学规摸、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办学范围(详细的培训科目)、招生对象【青少年(六岁以上,含)或成人】、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3、举办者法人证书、执照;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

5、实际申请开办的地址(需与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消防验收合格证的地址一致

5、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银行存款证明(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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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教育培训机构用地、校舍的自有产权证明或政府出具的租赁合同(产权人或承租人必须是举办者的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个人举办的,承租人需为本人);

B:消防合格证明材料

C: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或房产证(交复印件);

7、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交复印件);

8、教育机构章程(开展青少年课外辅导的,还需提供教育教学以及安全管理专项管理制度);

9、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不少于5人,单数,且需有教职工代表);

10、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简历证明、聘用合同;

11、教师资格证、学历证明、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需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聘用合同;

12、财会人员资格证(年审有效)、身份证、聘用合同;

13、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培训中心法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空气检测报告);

14、名称核准书(非营利性由民政局出具,营利性由市场监管部门出具)。

七、材料要求

1、材料大小按A4,文字须打印(含表格填写,签名除外)

2、复印材料须盖章并交验原件

3、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深圳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办理详情咨询腾博国际陈女士 133 1692 7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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