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诚职业培训学校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地铁站
联系: 许老师
1.培训对象
我市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除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以及有行业主管部门的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培训要求
3.1 培训对象的首次培训教学总学时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3.2 采用国家推荐培训教材,集中培训。
3.3 培训应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和实际管理能力的培训。
3.4 培训内容及课时安排应符合本大纲的要求。
4.培训内容
4.1 总体范围
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